亲爱的正反方辩友,各位观众:
大家好!
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不是为了雄辩与驳斥,而是为了思考与权衡。”今天,正反两方在这里展开的交锋,亦是为了让我们学会思考,学会用逻辑只是来权衡“偶像崇拜”这一热点话题对中学生的影响。
少年半月掷万金,日韩潮流盖中国,诚然,如反方所言,在现代社会中,偶像崇拜在青年中引起的经济与文化问题并不鲜见。君不见小学生为购买“握手票”耗尽家财?君不见韩流娘腔损坏价值观与伦理观?他们沉迷于所谓“追偶像”,没有思考自己的行为是否损失了某些本应有的品质;他们沉迷于所谓“追偶像”,而对正常的伦理标准与合理性视而不见。没有了自控力与价值观,所谓的“偶像”只能成为冰糖里的海洛因,看似白皙诱人,尝辄甜美有加,而实则是将人悖离社会,伤己亦伤家的巨手。
过度追捧偶像有害,此说固无以易也。但我们能否权衡考量其中的那个“度”字,甚至将“偶像”的那个度加以拓展,思考思考这个词是否还有新的学习与打开方式呢?
首先,对第一个“度”的考量,正方的观点不可谓不有理。今天的社会,媒体娱乐力量波及青年、少年等各个年龄层次,偶像的确的影响是很大的。个人层面来说,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当偶像发挥其正面影响时,应当学会学习与信任。偶像们会做出一个好的模范,引导我们向更好的道路上前行。社会层面上说,偶像所带来的家国情怀与社会关怀的渲染更能沁透青年的思想。李易峰、杨洋等一众流量男生不也在文化部拍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片吗?从这个层次看,把控好了那个“度”字,偶像的影响就无疑是积极而又正面的了。
而对于第二个度,我们真的要将偶像定义为“现代娱乐文化圈的流行人士”这样浅显而狭隘的概念吗?中国诗词大会武亦姝,以陆游为男神;文学“洛神”萧红,以鲁迅先生为偶像。他们为我们揭示了权衡的另一面:权衡偶像的定义与好坏。只有做到这样,所谓“偶像”,便不再是一个冷冰冰的名词。只要他是好的、是向上的,管他“阿猫阿狗”、现代的古代的、文艺亦或科学,都可以作为我们心间的男神或女神,而这些都需要思考与权衡来为你铺路。
偶像崇拜有利有弊,但是否能发现其中的那个“度”,这需要我们的思考。而我们就不能将它看作一个变化量,然后和光同尘、趋利避害,从而将他的好的坏的都权衡向好的一面吗?
我的陈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