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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背包十年》有感900字

徐侥慧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