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个俊俏的小姑娘,梳着一个小短辫,一双发亮的小眼睛,多神气呀!一张粉红色的小脸,就连生气时都那么可爱。
你会挑时候为班级服务:有一次,打扫卫生的同学生病了,这时,你挺身而出,为班级拖地。虽然你打扫卫生的时间不长,还是一个“新人王”,但我觉得,你非常能吃苦。
你喜欢玩“博士的家”这款游戏,虽然游戏情节很恐怖,但你却突破重重困难找到答案。你喜欢穿粉色的衣服,喜欢打羽毛球,喜欢写日记、画漫画……
你的书包总是很整洁。有一次,我偷偷瞄了一眼,发现你的书包和我的书包真是天壤之别:我的书包又脏又乱,而你的书包却整洁得没法形容,每一本书都整齐地放在书包里,井然有序。
你非常喜欢体育,总是给我们展示你的各种体育技能,什么跳长绳、跳短绳、打羽毛球、踢毽子,这让我记住了你的名字——徒煜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