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我和弟弟到小区里玩,我被他耍了,所以我很生气。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只要一想起来,我就火冒三丈。
那天,我和弟弟先去小区超市买了两瓶牛奶,出来时看到了超市门前的游戏机。我拿了一元硬币,投到了钱孔里,弹珠从出珠孔里出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弟弟一把抄起弹珠,二话不说,撒腿就跑;我一看形势不妙,拿起牛奶,立马去追,可是他很快就跑得没影了。我四处乱转都没找到他,只得怏怏地又回到了游戏机旁。这时我才看见他正得意洋洋地拿着抢到手的弹珠在玩游戏呢。这家伙为了独自玩游戏,竟然对我使出“调虎离山”之计,太坑了!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呢?哼!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大步上前抓住了他,一把掰开他的手,可是他两手空空,弹珠已经被他玩光了,而我也没钱再买弹珠了。我这心里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身体里好像有一百只猫在抓挠撕扯叫嚣着,我恨恨地瞪了他一眼,一言不发的向小区内走去,他灰溜溜地在后面跟着。
到了小区花园里,弟弟提议说爬到树上玩“一轻二重三不打”的游戏,我觉得这主意不错,就很大方地原谅了他之前的自私行为。正当我玩到兴头上的时候,弟弟又说他要去小便,真是“懒驴上阵屎尿多”,我不耐烦地挥手叫他快去快回。我在树上看着他离开,发现他上了大路后突然加快了脚步,回过头来向我摆摆手,大声喊着“拜拜”,还不忘对我做个鬼脸。我这才恍然大悟:这家伙根本不是要小便,而是半路摞挑子不想玩了。我居然又被他耍了一次!我心里这个气呀,怒火在胸中翻腾,如同压力过大,马上就要爆炸的锅炉一样。我心想:好小子,你这是明知故犯啊,竟敢在老虎头上放肆!哼,敬酒不吃你要吃罚酒,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真当我是hellokitty呀!
我跳下树来,憋足气一阵猛跑,抓住了他,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把他骂了一通,又给他一顿老拳(当然不重),一番动作下来,他是鞠躬作揖连连求饶,又谄笑着给我捏肩捶背,又发誓保证绝不会有下次,我这才露出了笑脸,他也明显松了口气。我们重归于好,又继续玩游戏。然而这家伙还是死性不改,游戏玩到一半又不见人了,我怎么也找不到他,原来他已经回家了。这个人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单方面终止了游戏,真没劲!
现在回想起来,一天之中被同一个人骗了三次,是人家太精明还是我太傻啊?再没有比这件事更可气的了,一想到这我就觉得肺都要气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