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伴随着“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诗歌中长大。可每当端起书时,看见那密密麻麻又没有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好无聊,好无聊。”读书,便是我最讨厌的事了。爸爸妈妈因此而感到烦恼。
渐渐长大,就感到了知识的缺乏。一年级看图写作时,我写的都是记流水账,写过80个以上已经很棒了。写作一直没有提高。爸爸一看到我一脸苦恼,就说:“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可以让你的作文丰富起来。如果不信,你可以试试看。”
于是,我就拿起一本《小王子》读了起来。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书中有许多秒词佳句,真的能提高作文水平。后来,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
这以后,我越来越爱读书。书在我眼中成了“金银珠宝”。渐渐地,我的“金银珠宝”渐渐增多。里面有《时间机器》《杨家将》《童年》《中国上下五千年》《狼王梦》《十四声枪响》等这些书籍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力。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我一边摇头晃脑的读者,一边感受纳兰性德浓浓的羁旅还乡之情。感到很舒服。
读书给了我知识、乐趣。它就是我的营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