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出到迟暮,从家庭到舞台,从古诗到今歌,何处无光,哪里没有光的伴随。它像一只烦人的小狗,日夜追随在你身边。
当太阳初露头角之时,它便跑去世上每一个地方。它在山峰,从山顶上直射下来的一抹朝阳真叫人热血沸腾,有时,与乐山佛相遇,每个抬头仰望的人都无不叹此,以为大佛真显灵了。有时,它又不甘愿如此光辉灿烂,奔去山间,去穿过树叶,留下身影,去跳过小溪,为之披上锦衣,去扑向花草,为之带来琼浆。它一天就这么跑啊跑,让人们可以赞叹天气的美好,让男生博得心仪女生的一次回眸,让大地充满了生机。归至迟暮,随着太阳的入山,它也即将告别这个世界,即使知道明天亦会归来,今日也难以分别;用尽全力释放出自己最艳丽的色彩也表达自己对人的喜爱,但它的职责并没有到此终止。
夜间,万家灯火通明,现在社会,处处已如过去长安,繁华似锦,而光又大手一挥,挑起来一个又一个重担。古人爱光,为得是可以夜间苦读,不惜凿壁来偷光,用袋子抓萤火虫来奋斗,实在令人感动不已;而如今,只要手指一按,灯光乍现,而用功之人却都已不如当年,实在令人哭笑不得。撇去这些,光便去照顾小孩。大人们善用它在墙上制造出一个又一个憨态可掬的小动物,让家中欢声不断,光也觉得欣喜不已。离开家中,它又到了街道上,即至深夜,都还是有一辆辆的车在路上奔驰,光叹息着这些在外漂泊的人,自己无能为力,只能以自之身,光他人之路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了,而后,它又飞到了天上。一轮明月时掩时现,繁星点点相伴。月下之人,有人只觉夜色寒,有人只愿把家还,更有人爱把月色玩,只在这时,元霄灯会才能展,皮影戏子才能观。光的一天才有所意义。
我所品之光,皆在世上,只以为此可远观而不可把玩也,后来在一次课堂间,我才发现桌上一直有一异物。称不上奇,但光艳夺目,正欲想这是什么东西。刚一转笔,就发现不过是光在与我玩耍,我浅浅笑了笑,又动笔写了起来。
光,自地球出现便一直存在,它静静存于世上,等待着人们的使用,等待着山水的相拥,等待着诗人的复诵。它见证着一代又一代的时代变迁,看着一批又一批的青年成长,尽管人们生活已变,贫穷不见,节日仍艳,人们对光的喜爱与向往,一直在存于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