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不是死板的事例加道理,而是生动,有趣,创新,让读者自己去体会,领悟,《战马》就是如此。
《战马》讲述了一匹小马,被卖掉之后和一个男孩成为了朋友。后来男孩的父亲缺钱,把小马卖到了部队里,成了尼科尔斯上尉的坐骑。在一次战斗中,尼科尔斯上尉不幸牺牲,又成了骑兵沃伦的马,又认识了一头叫托普桑的马。小马和托普桑后来又成了德国军队的战俘,由小老头费里德里克来照管,后来费里德里克和托普桑一起死在了小山坡。小马惊慌逃离,到了无人区,被德国人带走,并以五十万分之一的概率与男孩重逢,被带回了男孩的农场。
《战马》不仅是一本赞扬马的小说,也从侧面批判了战争的残酷和莫名其妙。正如费里德里克所说:“他们在打仗,可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打仗,一个人在杀别人的时候,只知道对方制服颜色不同,说的语言不同,根本没有真正弄明白到底为什么这样做”,也如男孩的爸爸所说的,就是因为一个老伯在哪里被人给枪杀了,所以要发动战争。而这些要发动战争的人,在回来之后,还要被当作英雄?
作者通过一匹马的角度,用不轻松也不紧张的口气,写出了一匹马从农用到军用,军用到农用,农用再到军用,最后战争结束,又重新成为农用马,是典型的一波三折。
我不由的想到现在和古代的战争,古代部落,战争还可能是为了生存,后来只是领地,是权利,是金钱,总的说就是欲望;到了现代,则有了一句叫“服从是军人的天性”的话,阻止人们来想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以至于全球三分之一的国家都打过仗,造成的损失比很多非常严重的自然灾害还要大。
为什么要发动战争,战争有什么好处?愿人们能记住真正的英雄,也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英雄!我想,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