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狗,它非常淘气。它是我在散步的时候见到的,我心想:它肯定是是一只被人们丢弃的狗。我看见装着它的箱子上面写着“好心人请把我带走”几个字,便把它带回家,跟妈妈协商了几天,妈妈才同意把它留下,我帮它取名金森。
它浑身金毛,好像铺了一层金子在身上一样。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大大的耳朵,一个灵敏的鼻子,还有一条像问号的尾巴。
它吃东西时总是挑三拣四,从来不吃一点青菜。但它吃肉,却吃得津津有味,任凭谁叫它,它都不理不睬。它吃青菜的时候,先是把青菜放进嘴里,嚼几下,再吐在地上,最后对着青菜汪汪地叫,仿佛在说“来人,给本少爷把这东西清理干净!”我只好给它清扫,但是内心是十万个不愿意,便决定以后只给肉它吃。
它出去玩时,必须要有一个人陪着它。它每次出去散步时,许多狗看到它那傲慢的神色,都会对着它狂叫。只要是对它不友善的同类,它就会跟人家打起来,每次都把别人的狗打得伤痕累累。因此,它去玩的时候必须要有人看着它,真是架子十足!
这就是咱家的“淘气国王”,你想认识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