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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炽热作文600字

方静怡

我想那青春的炽热,莫过于此。

——题记

总是听人无所谓笑谈国足拙劣,虽是心中郁结,却也无话可说。可对足球的热爱,仍是一发不可收拾。

足球的模样仿佛总是鲜明而美好存在于尘封的记忆。犹记童年,“足球好看”这个概念便深深烙印在脑海中。那时愚笨,仅仅笨拙觉足球黑白相间,比上浑身“棕色大衣”的篮球是要好看得多。稍大些,觉得黑与白搭配起来着实不错,颇有种天使安琪儿与恶魔撒旦对立的梦幻之感。而现如今,觉得足球虽是简单至极的黑白两色,却不失高雅,实属美好。再加上如今足球造型千花百样,更是喜爱。

什么时候开始想要了解足球的呢?也许就是最近,受爱豆的影响,很是想深刻了解足球。我突然摆脱了童年时笨拙幼稚的对足球的看法。

第一次觉得那是一种快乐。踢着球的人将汗水留在操场,将微笑挂于脸庞。无论是赢了时放纵桀骜的大笑与不可一世与队友勾肩搭背轻蔑望着对方,或是输了重振精神嘴角无奈勾起,拍拍队友肩膀重振旗鼓,誓要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第一次觉得那是一种信仰。不是赢的信念便叫信仰,而是输了却依然热爱无比。开心激动着赢且是不抛弃不放弃着输。高举着双手,放肆着吼叫,自以为是着大笑,高傲着取胜。无论哪一种,好像都是那么令人痴迷,于是,终成信仰。

第一次觉得那是一种荣耀。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笑与闪着光的汗水;满是肮脏的足球上洼洼泥点;抢过对方正在脚下滚动的球反脚一踢。每一个细节,每一点成功,都如此令人沉醉到痴迷。高傲着仰起头,面对阳光,深深感受着那荣耀。

于是,光年流转,又该怎么回应,那青春的炽热带给我的深深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