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的故事,那是非常困难的,那是因为以前的我非常不喜欢读书。虽然家里的书非常多,但是我连碰丢不碰一下,何况读呢?
这件事被我爸知道了,他就每天不停地对我说:“多读书好处特别多,不仅可以让考试多得几分,还可以提高素养,别人说什么,你也能接得上话了。”
或者他会说:“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意思就不用我说了吧?”
经过他每天这么说,我终于开始读书了。
一开始,我总是把书随随便便翻几下,就当读完了。
爸爸常常突袭,看我在干什么,他在背后看见了我的举动,就开始教育我。在他在旁边看着我的情况下,我才认真地读书。
后来,我因为无聊,随便拿了一本书来看。这次我是认真看的,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书也是蛮好看的,原来不是我想象的那么乏味。
因为我喜欢上了读书,一个星期就把一套书全都看完了。
在这以后,我在休息日,有空闲的时候我就读书。一下子,书架里那么多书,我读得只剩下一两本了。
爸爸后来又给我买书,这次就不是以前那么薄的了,比较厚,也是我读的第一本厚书,这本书是——《重返狼群》。
这本书虽然厚,但是我喜欢读,也是一直坚持读完了。
我一个不喜欢读书的人,现在发生了三百六十读大反转,这就说明了书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在自己享受的同时,也学到知识,所以读书的作用还是蛮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