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看“微信投票”
最近,在某校举办的科技创新设计大赛中,参赛者小林在微信投票中发动所有亲朋好友为自己投票,最后的综合得分获得了第一名。愚以为小林的做法不仅破坏了比赛的公平性,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当今社会诸多破坏规则及公平的缩影。
微信投票,原本旨在利用便利的互联网让参赛者得到更多客观、公正的投票,但却被某些人玩坏了,成了拼人脉、拼关系的环节。人脉网广和社会关系圈大的人,往往成为微信投票等网络投票方式的获得者。
玩坏了的微信投票破坏了比赛的规则及公平。中国社会是注重人情的社会,人情成为人与人交往的重要纽带。故投票者往往碍于人情,将票投给了自己认识的参赛者。而以实力获胜的比赛规则则在无形中被亵渎与践踏。
玩坏了微信投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才选拔机制,打击了人才的创造积极性。那些原本注重实力比赛的人才若看到那些靠人脉、靠关系赢得自己,而不是靠实力,那他们会不会对以后此类比赛丧失积极性,甚至也学习小林那样鼓动亲朋好友来为投票呢?若长期如此,那比赛不就成了人脉、关系的秀场,而参赛者就成了它们的模特而已了。
此次比赛结果的不公平也折射了微信投票等网络投票机制的不足——原本预期投票公平不仅没有达到,反而大打折扣。愚认为,比赛举办者在进行微信投票可以采用不计名投票或在投票过程中隐去参赛者相关信息只留其作品或投票不在本地区进行等方式,也许可以让微信投票更显其公平性。
而作为看客的我们,无需像键盘侠那般肆意评判,指责小林的不对,但也不能将该事件视为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们应该将此事件作为自己的镜子,正正自己的衣冠,反省自己在诸如此类破坏社会公平的“破窗效应”中曾扮演过什么样的角色,或警示自己不要重演小林的做法,让小傅等人才伤心。
摒弃“走后门”等靠人脉、关系的做法,维护社会的规则与公平,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巨轮前进。
篇二:微时代里的伪民意
小林在学校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中表现出色,在专家评分环节得分仅次小傅,位列第二,但小林担心在微信投票环节中自己的作品得票率低,故发动所有亲友为自己投票,最终因综合得分高于小傅而夺魁。赛后小傅表示,微信投票者可能根本不了解设计的作品,这个环节不是拼实力,而是拼人脉、拼关系。
微信投票,这早已成为生活中各类比赛竞技评判环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披着征民意扬民主的外套,实则是一种毫无责任考虑的“一指定生死。”笔者认为,这种在大赛中的微信投票环节,本质上是一种伪民主,不足以成为评判选手水平的客观、切实标准。
在本事件中,小林和小傅都没有违反基本的比赛规则,但许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一种不公,这与小林的拉票行为密不可分。微信投票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征得更广泛人群的意见,做出更理性更民主的评分判断,这是一种制度的进步,我认为这种民众意识完全值得肯定和赞赏。但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以这种投票方式征得的民意真的切实可信吗?
正如事件中的小林,发动所有亲友为自己投票,生活中其他的微信投票均是如出一辙。很少有人真正在意自己投出的一票意味着比赛结果的转改,也极少有人真正出于技术的考量慎重投票。人们无非是受人所托,秉着亲亲相惜的原则,草率发表着自己的伪民意,更有甚者,连投票对象都不明确,完全只是在完成这份“亲情任务”。笔者很难想象这种评分环节的价值所在。
微信投票的产生,是对原有单一权威标准的完善和校准,也是对民众抒发己见的一种满足,其存在和普及有一定合理性,但是盲目适用却适得其反,如同事件中的小林,以这种方式赢得比赛,是对小傅的不公,对公平准则的违背,因为这其中少了技术考量,只是单纯的拼人脉、拼关系。
但评分过程中真的就不需要微信投票环节了吗?当然不是,我们可以适当减少微信投票的占分比重,防止伪民意改变选手命运,让选手得分更合理更客观。
微时代的伪民意,是时止之。
篇三:以更多的公平鼓励创新
信息化社会高速发展,各种“微”智能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某中学的科技创新大赛就将比赛与信息网络融合,采取了专家评分和微信投票两个评选环节。微信投票早已在生活中喜闻乐见。但敢问创新设计大赛的主办方:本次微信投票环节真的做到了公平吗?
不可否认,微信投票的优势显而易见:微信的使用具有大众性,其评选出的作品可能更符合大众生活的需求;其评比者更不止于该校校内,而是包含了更多界别的社会人士。评比的民主、可能加强。然而正如小傅所担忧的,泛滥的大众化、民主化更可能导致人脉竞争的产生,这点混饭圈的人可能更有体会——其偶像的作品再好,都难逃被受粉丝强推的当红偶像作品淹没于众排行榜中的风险。由此,大赛设立的初衷可能就难以得到实现。
当然,我们这些对真相一知半解的观众也不能断定小林的作品一定就更加不好,也许他本可以获认可,发动亲朋好友是缘于不自信的多此一举;也许小傅虽获专家认可,却实力其实不敌,抱有“吃不到葡萄便言其酸”的心理。此处当然不是为了反驳自己的观点,而是旨在质疑主办方:当初选择评比方式时曾否考虑到多种影响因素?曾否考虑过将“专家看走眼”、“群投拼人脉”等等有损公平的现象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既然二位选手的作品能经历重重考验走到决赛,必定有其价值所在。主办方在制订评比规则时,最好是要带着尊重作品价值的严谨态度,走点心,真正实现鼓励创新的作用。
在国内的各种大赛中也有许多促进公平的评比方式可供借鉴,如《中国好声音》的蒙眼转椅。本次大赛使用微信评比并非不可,而且值得提倡,但在把参赛者作品呈现给大众时,若能采用匿名作品的方式也许更好。让网友有个客观的评价标准来选出心中的优胜者,当然,这还是避免不了类似小林者私下将自己的作品告知被选方,所以在使用“微信投票”进行评比这一方面,笔者仍旧持保留态度。
其实无论用何种方法,评比总不是令所有人满意,一方得意,必有一方失意,公平性也不可保证。虽然俗语言:真金不怕火炼,但我依旧期待有更好的方法促使真金从重重烈火中炼出,散发光芒;期待更为公平的方式鼓励创新人才涌流,创新事业蓬勃发展。
篇四:莫把“微信”作“威信”
近日,某中学举办的创新大赛中,原本专家评分排名第一的小傅因微信评分低于专家评分第二的小林,而屈居总分第二。小傅认为微信不中比实力,而比人脉关系。这样的评分标准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我对此深表认同。
在新时代,新社会发展的浪潮之下,“微信”的广泛应用是大势所趋,也是现代化的一个标志,用微信发表意见,传递信息,市政府时事已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常态。但是否因为微信功能广泛,涉及面广就可以认为它可以无所不能,上到国家主席选举,下到邻居阿姨买菜,都用微信来投票一番?这显然是荒谬的。
首先要明确,“微信”作为电子时代的产物,有两个很明显的局限。
其一是片面性。小林小傅进行科技创新大赛,其参赛作品的构造原理与运作方式通过微信显然难以全面体现。投票之人,无论是亲友还是陌生人,仅凭微信上对作品介绍的只言片语,就下孰优孰劣的定论,未免太草率。不全面认识到作品,其片面性是“微信”这一手机后的投票的必然结果,因为无法眼观实物的局限也是微信显著的特点之一,小林小傅的作品得不到公众的公正评判总是难以避免的。
其二是随意性与情感主导。投票的人对小林小傅的输赢不用承担任何结果,随手一点不了事的大有人在;亲友受小林之托,出于私人情感而不是公正的态度给小林投票,小傅即使觉得不公也无法申诉,这样的比赛人情与关系反而成了主导,不免失去意义。
再者,因为以上的缺点,反而被人利用为“获赢”的优点,很容易使比赛很容易变味,用此种方式评判科技作品优劣,进而很容易使同学失去创新的动力研发新产品的信心,反而会热衷于一味寻求找关系,拼人脉,这岂不是违了学校创新初衷心?
退一步说,学校要利用“微信”的时代感来为比赛注入新鲜气息,或是更广泛听取民众意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也无可非议。但不可把“微信”当作决定比赛输赢的“威信”之据。至少,学校不应当将微信投票与专家投票放在等同比重的位置上。两者票的含金量本不等值,又怎能以同比例评断小林小傅输赢?将微信中的民意投票作为比赛的几分附加分值,或是利于微信对产品提出改进意见,即提高参与度与思考度,也不失公平。
由此可见,微信应用的广泛不可以成为微信随意使用的借口,事有轻重严谨,平时随意的询问意见,装点日常生活的“小问题”、“小投票”自然可以使用微信,但有关他人利益的正规比赛,就需我们分清随意与严谨。小林小傅比赛的正规性也显而易见。
莫把“微信”作“威信”,微信是日常装点心情的阳光,但不可成为论断优劣的标尺。
篇五:从线下到线上
最近微信和QQ上时常出现各种拉票信息。家长们让大家为自己参加评选活动的孩子拉票。有人说这样有失公平,有人说这是用媒体谋私利。然而我不敢苟同这样的观点。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用公平和私利做好帽子扣上的确是一个好方式。然而,难道会有人不拉票吗?退一步讲,即使有人吃了网友较少的亏,难道在过去的线下评选中,就没有拉票吗?这样的评选从来就不是一汪清泉,说到底还是个人能力与社交影响力的总和。既然选择了线上投票的方式,就该承受网上影响力的不同,而不是在公平性上与目的性上大做文章。
记得前几天看过一则报道。各大电商纷纷打击水军。亚马逊通过检测不正常的评价,并给消费者标识出可疑的商家。国内有些网站屏蔽了部分评论,只有购买后才能评价……然而,这些方式真的能阻击水军进击的脚步?不可能的,当评价和推荐这种模式存在时,水军就是必然的产物。试想,如果线下可以通过雇人来提高店铺的声名时,难道会有店主不这样做吗?然而无奈于现实中得不偿失,几乎无人会选用这样的宣传方式。但当画面转到网上时,在如今这个连账号批量注册都有软件的时代,水军其实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再回头来看拉票这个问题。诚然,这也是家长们最好的选择。只不过与在线下拉人投票比,线上会更快捷、更容易让别人帮忙吧!所以,这不是单纯的公平性或目的性的问题,而是现实在网络、线下到线上的真实投影,是将原来存在的问题放大在人们眼底。
互联网只是一面镜子,只能投影出线下的真实。微信和QQ上的拉票,原本就是评选这潭水下涌动的暗流升到了水面,犯不着振臂高呼或是破口大骂。我们看到的只是我们身边原来的模样,从线上的镜子中审视着线下的自己。
篇六:公平
有古谚语说:“没有一滴雨水认为自己制造了洪灾。”
在大家都在拉票的如今,你可能意识不到自己正在践踏公平。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为什么要评选?为什么不是几个专家一商量就把结果定了?这不就是为了让各种各样的人从不同视角评定孩子吗?为了让所有的孩子能够公平的竞争,这不也是家长一直呼吁的吗?
家长在微信和QQ上为孩子拉票,就有失评选的公平性。加入每个家长都这样做,那评选活动岂不是成了人脉比赛。
此外,这样做对孩子也是不利的。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他如果总是这样以不公平的方式赢得比赛,那么他就会习惯这种不公平的方式,这是很可怕的。他们未来将成为社会的主要力量,而一个公平的社会,不可能靠一批践踏公平的人建立起来。所以我认为,以小见大,公平不是喊出来的,而是靠我们每个人维护出来的。
也许,有人会想:“我有投票的自由啊,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以这样的方式拉票。你不让我拉票,就是在践踏我的自由。”
而我想说,公平与自由自古以来就是相对的。你不可能同时在一件事情上得到这两样东西。加入当年那个大哲学家选择了逃跑的自由,那他就失去了法律的公平。
所以在公平与自由方面,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力量。当所有的人都放弃一项事物的自由时,他们就得到了公平。
胡适说:“当他们都容忍了我讲话时,我就有了讲话的自由。”公平与自由的关系,大抵上和容忍与自由相同,有得有失。
当然,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去追求相对的公平。当人们选择了投票的自由,那评选必然失去公平。
假如我们每个人都牺牲一点自由,那公平将是我们最好的回报。
篇七:爱在支持而非胜利
“孩子正在参加评选活动,请大家帮忙给XX孩子投上宝贵的一票,麻烦大家了。”
这种消息已经见烦不烦了。一片批驳声中,一句“这是家长爱孩子的表现”差点让我在考场上笑出声。我认为,爱孩子在与切实的支持而非肤浅的胜利。
爱孩子不在于肤浅的胜利,为何?先试想,这样一路靠着家长帮忙刷票的孩子长大后会如何:才学本身,是被票刷出来的,自然松松垮垮;孩子人品被虚高的票数惯坏,遇比赛则想着刷票作弊,则想着有父母做靠山——无能无德,无法独立成人,虽可恨,也着实凄惨。而家长们,在一次次刷票获得的胜利中,牺牲掉了好孩子,充实了自己日益膨胀的虚荣心,他们在刷票行为中体现出的“爱”是对荣誉的爱,是对旁人艳羡眼神的爱,是对自己“伟大家长“这一以相处的形象的爱——却唯独不是对孩子的爱。
“爱”的定义是极端个性化的,但都脱不开一句话:“我愿意接受最真实的你,即便这个你十分不堪。”因而,“爱”具体到竞争中家长对孩子的爱,则应是切实的理解与支持,而非无脑刷票。评选活动准备中,家长理解并支持孩子准备;评选结果出来后,孩子获胜,告诉孩子戒骄戒躁,告诉孩子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告诉孩子要学会尊重人;孩子落败,鼓励孩子“你已经很努力了”,告诉孩子他爱的是这个活动内容本身,而非做做样子的荣誉——我认为,这才是在竞争评选活动中,父母对孩子的爱的正确套路。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为了让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人物。在这个目标达成之前,父母对孩子的支持尤为重要。前段时间,网络上流传着一位心焦的母亲因儿子是同性恋者而求助专家的私信截图,私信中这位母亲吃惊、焦急、睿智、包容,更对应着所有的爱都离不开的那句话:“我愿意接受最真实的你,即使这个你十分不堪。”虽然说出这句话的前提是,家长本身有足够强大的心理——不过这是另一个需要论述的事情了。
爱孩子在支持而非肤浅的胜利,孩子能成长为一个独立的人才是最值得家长追求的胜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