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地摇晃杯中淡黄色的液体,你把杯口搁置在刚长出来的胡须上,然后用手摸了摸下巴。
那几根胡须成了你长大的标志,你想。或许是时候到外面去闯荡了,你身体里有一种力量在不断提醒你,而淡黄色的液体常常麻痹你的神经,你感到无去无从。
你实在不喜欢KTV里闷热的气氛及快发疯的朋友。你摇摇晃晃,回了那所谓的家——不过只是四面墙而已。你无力地笑笑,这,只是一个开始。
黎明的光轻轻洒在你身上,你眼睛微闭,头倚在墙上,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你英俊的脸庞。你又去拿啤酒了,那东西太伤你的胃,可你说,你已习惯了,每天早餐,中餐,晚餐,你离不开酒。
慵懒地走在大街上,你愈发像流浪汉了——凌乱的头发无力地下垂,衣服敞开着,要命的是,你居然赤着脚,你喜欢疼痛的感觉。
你又伸手去去摸你的胡茬了。它们似乎是胜利者,而你是落败者,败的一塌糊涂。你笑了,你的笑永远让你有一种无法穿越的魔力,那是一种怎样的绝望。
你扔掉啤酒罐,抬头,竟邂逅了一个美丽的女孩。皮肤粉嫩而又白皙,一头乌黑亮丽的发,只是眼角挂着晶莹透亮的泪珠。你听见她说,哥,你回家吧,爸妈在等你。你发了疯般咆哮,不,我没有爸妈,你到底是谁?你绝望了,你再也无法回忆曾经发生过什么。
你回到家,开始想那个女生的脸,你疑惑却不想知道,为何着豆蔻少女会对你说这些。你从柜子里小心地取出画笔,描绘那姑娘的脸。你把你的画投给出版社,并未在意料外,你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最高稿酬。你用这些钱去买了啤酒,通通叠放在角落。
天又亮了,你赤着脚,背着一袋啤酒,上路了。你想,你要是会抽烟该有多好,听说那东西更能让人缓解悲伤。终于,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你,走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
你似乎看到了父母亲切的面庞——那使那是你臆想的。
十八岁,你应该去闯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