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妈妈宣布了一条新规定:现在开始,爸妈不会再给我零花钱,以后零花钱要我自己在家挣。没想到小小年纪的我就成了“打工仔”,现在爸爸是“董事长”,妈妈是“总经理”。从现在开始,我的“打工生涯”就开始了。
今天,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正是我大显身手的好机会。起床后,我就把我的被子叠整齐,接着我洗脸,刷牙……吃完早饭后,我先去整理爸爸妈妈的房间,因为爸爸妈妈的房间还算整洁,不需要大费周章,所以我十分钟就搞定了。接着,我去整理我的房间。我的房间,哎!就别提了,简直是一片狼藉,床上有书本,刚洗完晒干后的衣服,还有几包零食。床下就更不用说,餐巾纸,鞋子到处都是,算了,废话少说,赶紧开工!我就把那些书本整齐地放在一起,然后摆到书架子上,再把衣服一件件地叠好,放到衣橱里,餐巾纸就扔到垃圾桶里。鞋子嘛,就一双双地摆放整齐,放到床底下。整理好房间,大约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就拿起扫把,把家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扫了一遍。灰尘好像在和我玩捉迷藏,这里扫完了,那里又有了。但是我最终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圆满地完成任务。
一转眼到了傍晚,爸爸妈妈下班回来了,他们看到我把家里打扫得井井有条,都夸我是一个好孩子,我这个“打工仔”呢,也得到了我应有的报酬。第一天打工,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