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三年,白驹过隙,日子过得飞快,如今离别在即,愁思如乱麻,裹在每个人的心里。
于我而言,有个不得不提的人,那就是我的同桌——哦,应该是曾经的同桌,那个曾给我带过许多欢乐的你。
那天,我抱着我的一叠书,甩着书包来到你的跟前。那时你估计被我的一脸凶相所吓倒,嘀咕地抱怨道:“这人的表情怎么这么可怕!”
事实证明,我们相处的很“和谐”。如果我的笔不见了,那么一定被藏起来了,如果你摊在桌上的书被画上一个大大的王八,那么必定是我的杰作。但关键时刻,我们又不分彼此,共弃前嫌,同仇敌忾。
正如那天我被化学老师提问,我却结结巴巴满头大汗地回答不上来,此时一旁的你哼哼两声,将化学书摊的老开,目不斜视地指着书上的几行字。我心领神会,正欲开口回答问题,怎料却被火眼金睛的老师发现了,她双目一瞪,点了同桌的名字:“你来回答这个问题。”你一脸苦相地起身,却也回答不上来,结果我们都被罚抄书。你一边抄书一边嘀咕:“哼,你这家伙,哼。……”我瞬间心生怒意,便下定决心不再让你看不起自己,于是我发愤苦读,此类事便再也没有发生过。
你总是最先发现自己不对劲的那个人,天早晨我起来的迟了,来不及吃早餐,胡乱喝了两口凉水便出门了。结果上午的两节课胃如同翻江倒海,疼的我两眼翻白,脸色发青,一向粗心的你发现的很快,你哼哼叽叽地从书包里摸出一罐瓶装牛奶和一袋面包,又向前桌的女同学借了一盒药油,随即嘀嘀咕咕地用手肘推过“三八线”“哼……你这家伙……”后来班里又经过几次位置大变动,我与同桌最终说了再见,但友谊仍在。
到了毕业那天,我是不是应该对你说起我努力学习的原因,以及喜欢药油那种味道的原因?或许我更应该说,你在我心里。无关风月,无关其他,只有友谊,友谊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