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莲,喜欢它的阵阵清香,喜欢它的淡淡粉红,喜欢它的亭亭玉立,喜欢它的柔情似水……
眼里,除了怜爱还是怜爱,就像雨巷里的那位带着丁香般怨愁的姑娘,在梦里,挥散不去。牡丹、玫瑰、百合、菊花,面对这些佳丽,我却像追求完美的艺术家,总觉得它们少了点什么,不能给我完全喜悦的感觉。也许,这正是我偏爱莲的原因吧!
情人眼里出西施。朋友说我过于喜爱莲,忽略了其它花的美丽,也许是吧。暮春三月,牡丹芍药,艳丽妩媚,使人为之惊叹;炎炎夏日,紫罗兰、玉兰散发淡淡幽香,消除暑意,让人心旷神怡;秋高气爽,菊独占枝头,正直之感油然而生;隆隆寒冬,寒梅独自争妍,不畏炎寒,赞美之辞数不胜数。还有那昙花的惊艳,水仙的清纯,桃花的嫣红……
即使这样又怎样呢?我仍偏爱莲。百花争妍在我的眼中变得黯淡,只有莲花的淡淡粉红才是我眼中最美的色彩,只有莲的亭亭玉立才是我眼中最美的身姿,只有莲的出淤泥而不染才是我眼中最高尚的人格……我仍固执地认为莲才是最完美的。
对莲的喜爱,使我成为百花不公正的裁判者。生活中,对事物是非曲折的偏执,也会使我们成为不公正的裁判者:因对个别事物的喜爱,旁人稍有异议,我们便怒目相向;因为亲友的要好,我们便不顾对错,一味偏袒;因为对他人的偏见,一有可疑之处,我们便恶语相加,因为对好恶的盲目,我们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猛然发现,个人的感情,使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如此偏颇。我们的世界只容得自己喜爱的事物而美丽,我们当了生活不公正的裁判者。曾经,我们是如此没有理智,成了失根的兰花,追逐的浮萍,飞散的蒲公英,更当了生活不公正的裁判者。
世界很大,要认清每一件事物,就应抛开个人的感情,透过现象看本质,拔开层云,才能看到温暖的阳光;剥开一层层苦涩的外皮,才能吃到柚子香甜的果肉;同样,撇开个人感情,我们才能尽享这个世界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