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天,早上11点钟,我们一家开着车,来到了老家县城:上塘镇。到了的时候已经是12点多了,于是我们就先在附近的一家快餐店饱餐了一顿。菜很丰富:有鱼、肉、土豆丝、骨头汤……美味极了。我幻想着:今天去赶集,我要买好多吃的,那里会有什么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接下来,我们当然要去逛集市啦!今天是一年一度的物资交流节开始啦!我们“跋山涉水”终于来到了集市上,“哎哟,哎哟,我的脚疼死了!”你猜猜,这是谁的声音?啊,那就是我老妈的声音,还说我娇气,这么一小段路就喊脚疼,到底是谁娇气?
我们走了进去,一进去,就看见一个皮肤烧坏了的上半身没穿衣服的乞丐在唱歌乞讨,那乞丐可真吓人,皮肤烧得一块黑,一块红,一块粉。我有些怕了,想回过头去,但我听见别人骂这乞丐不穿衣服,说他不要脸。我也跟着她们一起说,妈妈却对我说:“别人先天或后天残疾了,找不到工作,出来乞讨已经够可怜的了,你还这样说他,他会怎么想,如果换作是你,你又会怎么想?”“噢,我知道了!”
我们继续向前进发,我看见了畲族的姑娘来赶集,还看见一些少数民族来卖她们特色的首饰……走着走着,我看到了卖小动物的,上面有小鸟和兔子,它们可真可怜,被关在这笼子里,失去了自由。有人叫我,我回过头来,妈妈指着一堆告诉我:“以前你小时候穿的都是这种10元一套的衣服。”我问妈妈:“我们家没有钱吗?穿得那么便宜的衣服?”妈妈生气了:“不管穿多贵的衣服,穿暖就行,200块的也是穿,100块的也是穿,都一样的!”“妈妈,我知道了,对不起!”
这次逛集市,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不能嘲笑人家;二是不要挑三拣四。今天我不仅买到了我想要的东西,还得到了平时领悟不到的道理,我获得了不一样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