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动物,是那只有着黄黄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水汪汪的眼睛的一只小狗,它是舅舅从烟台带回老家来的。它性格温和,也很听话,所以我为它起名叫乖乖。
乖乖常在村子里到处玩耍,直到天黑才回家。它也常常在我脚下打滚撒娇,跟我到处跑。乖乖走在我们前面的时候,时不时的会回头看看我们有没有跟上它,也会在夜里的时候偷偷地跑到菜园,看有没有人偷菜。它能听懂我们的话,无论它正在做什么,只要听到我们的呼唤,它就会立刻来到我们身边。
有一次我回老家,刚进院子就看见乖乖出来迎接我们,于是,我拿起足球和乖乖玩了起来。我把足球踢给乖乖,它就用灵活的前腿推给我,时不时地还扑在球上打闹,有时候还会用舌头舔舔足球。玩得正开心时,我不小心开了个大脚,我见球太猛,连忙喊乖乖躲开,乖乖听话跳到了一边,球撞到墙上,随即弹到了屋顶上。我看见了就就扒着旁边的梯子爬了上去,快到屋顶时不小心磕了一下,磕破了膝盖。正当我又疼又惊慌之时,乖乖爬上来,想把我拉下去,可是我太重了,根本下不来。于是乖乖就朝屋里大叫,甚至还用身子撞门。不一会儿姥姥出来想教训乖乖,可她往外一看就发现我了,这才恍然大悟,接着就叫我爸妈一起,把我带去了医院。听姥爷说我走之后乖乖还不停地叫,仿佛在伤心自责呢。
我爱乖乖,不仅爱它的乖巧可爱,还得爱它对主人的忠心和真诚。它是我童年的好伙伴。